关于进行2016年青年助教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


烟 台 大 学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烟台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烟大校发〔2015〕31号)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在本学期末学校进行一批2016年实施助教培养计划的青年助教期满考核,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培养期须满一年(截止2017年2月),完成了预定的培养计划。

二、考核由个人提出申请,学院认定。

三、各学院将《烟台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考核表》及助教工作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经指导教师、所在教研室和教学单位审核后,于12月23日前报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

四、参加考核人员,准备15分钟左右业务内课程,制作PPT,进行试讲考核。

五、考核安排为12月27日下午2:20—5:30,第五教学楼108教室。

六、考核合格者,发放教学上岗证书,方可走进课堂。

联系电话:62613,63458。

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2016年1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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