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规则


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规则

各院、部:

为激励青年教师认真履行教学职责,积极钻研教学法,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,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,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。竞赛活动时间从上学年第二学期到下学年学年第二学期末。

一、组织实施

1、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指导委员会。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综合科,负责教学竞赛活动的规则制定、监督实施及有关问题的解决。

2、竞赛工作由院、部按学校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,学校结合教学质量月进行中期检查,第二学期末进行验收。

二、参赛范围

3、各教学单位在编、40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赛。无故不参赛者,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岗位竞聘。

三、竞赛内容

4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竞赛和教学工作质量竞赛。评价依据参照烟台大学有关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,科学合理的进行考评工作。

四、竞赛程序

5、院、部成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,组长由不参赛的领导担任,其他成员由不参赛的同行专家等担任。

6、领导小组的组织结构、活动计划于本学期末报教务处备案。

7、参赛的教师应按要求填写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》,经院、部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交教务处备案。

8、院、部领导小组,采取组织教学观摩活动,召开学生、教师调查座谈会等方式,进行课堂教学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公开考评。每位参赛教师的总得分包括:竞赛领导小组评价占30%;同行评价占30%;学生评价占40%。

9、各单位按竞赛成绩排名后,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励名额拟确定各院、部一、二等奖教师,并在本单位公示,无异议后将结果报教务处。经学校审核对竞赛结果进行公示。一、二等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其中一等奖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,并颁发奖金2000元/人。

10、竞赛结束后,将结果及组织竞赛的总结材料报教务处。

五、其他

11、竞赛领导小组和同行的评价都应建立在对参赛教师听课的基础上。

12、各院、部应增加竞赛过程的透明度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,及时张榜公布竞赛结果,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。

13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是我校举行的规模较大的教学活动。希望各院、部认真作好这项工作,对于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者,一经查实,属于个人责任的,校教学竞赛活动指导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,获奖的取消其奖项,并不得递补;属于单位责任的,将取消该单位的竞赛活动,并作为严重教学事故通报全校。

14、竞赛期间,广大师生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,可及时反馈到教务处。

教务处

2001年5月31日

附表一:各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表

序号

单 位 名 称

名 额(人)

合计

一 等 奖

二 等 奖

1

人文学院

2

外国语学院

3

法学院

4

经管学院

5

体育教学部

6

数学学院

7

光电学院

8

化学学院

9

生命学院

10

计算机学院

11

药学院

12

机电学院

13

土木学院

14

建筑学院

15

海洋学院

16

环境学院

17

艺术学院

18

国交学院

19

体育学院

1

1

附表二:青年教师教学评比申报表

院、部青年教师教学评比申报表

姓名

性别

出生

年月

籍贯

照片

职称

职务

政治面貌

最后

学历

毕业学校

何单位调入

高校教龄

09-10学年工作量

10-11学年工作量

有无教

学事故

课 程 名 称

上课

班级

上课时间

周学时

上课

周次

课程

性质

教研室意见:

教研室主任:

院、部核实与参评意见:

领导签字: 年 月 日

制表:教务处

填表人联系方式及电话:

附表三:院、部参赛教师简况汇总表

序号

教师

姓名

讲授课程

职称

学历

高校

教龄

近两年工作量

备注

注:最后得分指领导小组打分占30%;同行打分占30%;学生评分占40%的综合分。 填表: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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