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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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师函〔201913号),按照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》(鲁教师字〔20091号)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面试人员范围

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、取得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》的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面试:

(一)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(含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,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人员)

(二)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:

1.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;

2.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,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;

3.本科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育(教学)实习或教育(教学)实习达不到合格成绩的。

二、面试工作组织

我校是受委托高校,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,各学院具体实施,各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专业评议小组,负责本学院教师资格面试工作,给出面试工作结论。

三、面试内容与方式

面试工作根据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(试行)》进行,主要通过试讲、答辩等方式,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,包括:仪表仪态、行为举止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;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、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;实现教学目的、组织课程实施、掌握课程内容、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,以及普通话、提问、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。面试除了试讲、答辩外,还可根据需要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。面试工作可以与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的中期考核工作结合进行。

四、面试收费

受委托高校自行组织本校申请人员面试不收费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517日—523日,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(http://www.gspxzx.sdnu.edu.cn/),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提交面试申请。

517日—524日,高校管理员登陆系统审核本校面试报名情况。

527日前,省指导中心确定面试申请人员名单。各面试点、受委托高校登陆系统下载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》。

529日前,各面试点、各受委托高校将面试工作方案(电子版,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、面试时间、面试地点、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、面试方法、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)上报省指导中心。

530日前,公布全省各面试点面试工作方案,考生打印准考证。

61日—62日,各面试点组织面试,完成面试工作。

66日前,公布全省各面试点面试结果。

2019年起,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,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一次高校教师资格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,对严把教师入门关,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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